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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

南部县“四向发力”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南部县在前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按照中省市最新部署要求,从完善体系、明晰权责、队伍建设、建立机制四个方面持续发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走深走实。

  一、重构综合执法体系。在县级层面,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形成涵盖城市管理、住房建设、城乡规划等领域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系统;组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农业等9支行业执法队伍,在行业内全面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在乡镇层面,42个乡镇(街道)均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逐步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全面梳理执法权责。为解决执法交叉、职能重叠等问题,根据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赋权指导目录和本市地方立法事项,结合县级机构设置和乡镇(街道)实际,对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公布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5400余项,乡镇(街道)法定事项110余项,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50余项,进一步厘清县级部门及乡镇(街道)权责关系。

  三、加强执法力量保障。印发《关于加强县乡行政执法力量建设的通知》,明确各乡镇(街道)、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自身行政执法实际,在现有机构编制规模内,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职工积极考取行政执法证,实行“局队合一”的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局机关公务员取得执法证件的比例不得低于局机关行政编制的60%,中心镇及街道不少于5人,其他乡镇不少于3人,确保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相匹配。

  四、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出台《南部县县乡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制度(试行)》,明确投诉举报受理告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县乡综合执法联席会议、执法协助、执法培训、争议协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乡镇(街道)与县级职能部门间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切实提升了基层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