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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

仪陇县委编办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仪陇县委编办紧紧围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职能职责、队伍建设、执法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我县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体制,增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一、科学规范机构设置。根据中省市要求,整合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县水务局等机构的应急管理执法职能,组建仪陇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仪陇县应急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按照“统一指挥、扁平管理”思路,打破传统“局—大队—中队”三级机构设置模式,推行“局(大队)—中队”双层组织架构,局即大队,大队即局,统一以局名义进行执法,各综合执法中队,列入内设机构序列,分片区进行执法。

  二、统筹人员编制配置。按照事编相适的原则,结合划转行政处罚事项比例,合理核定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从应急管理、自然规划、水务等部门相应划转符合条件人员编制实行锁定,整合优化职能和编制配备,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

  三、整合优化职能职责。按照法律法规梳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方面监管执法职责,全面厘清整合了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根据中省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目录,结合我县实际,及时梳理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严格按清单履行职责。

  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锁定人员必须全部取得执法资格并执证上岗;明确应急管理部门50岁以下公务员无条件参加执法考试,获取综合行政执法证;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度,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