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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

高坪区委编办健全“三大体系”强力推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6日

  今年以来,高坪区委编办针对基层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以长乐镇为试点,突出党建引领,坚持守正创新,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托长乐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建立“三大体系”,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着力破解“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到”的基层执法难题。

  一、科学合理赋权,构建“权责明确、边界清晰”的执法监管体系。一是摸清底数。组织长乐镇、区司法局和相关行业部门对照权责清单全面摸底梳理,重点摸清行政执法权限、执法机构、执法交叉等情况,突出“群众有需要、镇域能承接”,形成条目化赋权清单,推动镇域“急需权力”和部门“下放权力”有机统一、无缝衔接。二是下沉事权。在长乐镇现有118项法定行政权力的基础上,赋予长乐镇区级行政权力55项。同时,将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区级部门90项行政权力依法下放给长乐镇(其中,行政处罚85项、行政检查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实现综合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三是厘清边界。本着事权、财权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统筹考虑综合行政执法的连续性、高效性和便民性,分别明确委托单位和受托单位责任,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等方面作出明确界定,进一步理顺执法体系,厘清执法边界,避免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确保行政权力真正“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依法规范建设,构建“运转协调、保障过硬”的管理运行体系。一是优化执法平台。坚持标准化、规范化、亲民化原则,精心规划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所,按照“七区”(举报受理区、信访接待区、调解区、案件受理区、办案区、案件录入区、档案管理区)科学划分办公区域,着力改善办公条件,统一配备执法服装、执法车辆、执法证件等,推动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整合执法力量。整合镇域建管、安全、国土等现有综合办事机构、事业站(所)的执法力量组建综合执法办,同时,组织涉及权力下放的区级部门选拔8名业务骨干充实至综合执法办,构建形成综合执法办公室加4个中队的“1+4”综合执法体系。选派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对执法人员设岗定责,做到责任到人;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难题。三是严明执法流程。依法制定出台普通程序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查封(扣押)行政强制等执法流程标准,并明确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形成分工科学、权责明确、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三、强化协作联动,构建“执行有力、科学高效”的综合执法体系。一是建立联控巡防机制。全面梳理整合各类执法检查事项,推行一次检查全覆盖,统一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区域、巡查频率和巡查路线,与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建立联动处置机制,确保问题快速响应、现场处置。二是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收集、问题转投、及时运作、依法处置”的工作制度,程序上环环相扣,落实上紧密衔接,推动镇域综合行政执法形成闭环。同时,强化综合执法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区级对口部门研究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执法问题,切实找准痛点、打通堵点、破解难点,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和办案质量。三是建立联合练兵机制。抽调综合执法、司法行政等部门业务骨干蹲点辅导,先后7次针对长乐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执法业务、现场模拟等专业培训,创新组织“微课堂”、以案释法、以老带新等活动,强化实战实训,加强岗位练兵,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养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