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南充市委编办 >> 体制改革 >> 浏览文章

体制改革

营山县着力推动派驻机构下沉提升基层治理统筹能力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赋予乡镇(街道)更灵活的用人自主权,营山县不断健全完善派驻机构管理体制,着力推动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全面下沉。

  一是合理划分县乡管理范畴,推动人力重心下移。派驻机构实行乡镇(街道)属地主管和县直部门协管双重管理模式。乡镇(街道)负责工作纪律监督管理,中心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日常考勤管理、党团组织管理、人事调整任免建议、人员流动调配建议、派驻机构工作考核、派驻人员年度考核等。县直部门负责人员的编制、录(聘)用、负责人的任免建议、工资薪酬发放、流动调配、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定与申报、业务领导、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下沉配套经费等。通过延伸乡镇(街道)派驻机构的管理范畴,机构资源得以整合,人员更快融入基层。

  二是赋予乡镇考核建议权限,激发下沉履职动力。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书面征求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的意见。乡镇(街道)对工作业绩差、群众满意度低的派驻机构,可以向县直部门提出调整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县直部门对派驻机构除主要负责人以外的人员调整应当书面征求所在乡镇(街道)的意见。派驻机构的工作考核由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共同负责,县直部门占考核评价45%,服务乡镇(街道)占考核评价55%。派驻机构人员年度考核及绩效奖励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跨区域设置的派驻机构,按服务权重合理确定所服务乡镇(街道)的考核权重。增加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人事权和考核权,有助于激发派驻队伍干事创业积极性,确保“看得见、管得着”。

  三是理顺属地管理运行机制,提升服务基层能力。派驻机构围绕乡镇(街道)中心任务开展业务工作,自觉服从乡镇(街道)的指挥调度,主动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服从乡镇(街道)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维护稳定等中心工作调度。派驻机构实行工作双向报告及述职制度,除向县直部门报告工作外,每年要以书面形式向乡镇(街道)汇报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乡镇(街道)每年组织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工作述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派驻机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主要负责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