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南充市委编办 >> 体制改革 >> 浏览文章

体制改革

南部县委编办“三结合”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2日

       近年来,南部县委编办充分将“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果与行政权力行使和事中事后监管、“三定”规定修订等工作相结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与编办自身行政权力实施相结合。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部门,县编办从自身做起,根据梳理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先后编制公布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的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同时,根据《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开展事业单位抽查工作,编制完成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二是与“三定”规定修订工作相结合。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要求,按照职责配置优化、事项精简规范、监管到位有力的原则,对部门主要职责调整、内设机构精简优化,切实做到“两集中、两到位”,将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县行政审批局集中。同时将行政审批权向县政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沟通顺畅、衔接紧密的内部工作制度。

  三是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相结合。以县级行政权力清单为依据,认真梳理纳入跨部门行使综合执法的行政权力事项,明确专业领域各部门的执法事项所对应的行政处罚权力,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噪声污染、大气污染等方面)等处罚权统一归并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职能部门发现应当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查处的违法行为,及时告知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查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职能部门,实现执法无缝衔接,提高执法监管的科学化、正规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