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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9日

 

南委编办发〔2014116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4年度市级机关事业

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和对象

(一)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的行政机构和编制及人员信息。

(二)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直属和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及人员信息,政府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国有重点金融机构举办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及人员信息。

二、统计数据截止时间

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41231日。

三、报送内容及方式

(一)市本级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截止1231日仍未使用的用编计划一律作废,新年度用编须重新申请用编计划。

(二)除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单位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核对和完善“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信息系统”(在市委编办党政网门户网站点击“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图标进入,网址:http://222.87.88.8:8090)的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一定要填写完整,人员编制信息务必核对准确,编外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信息要全部填入系统之中。在此基础上,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报送如下报表:

1.党政群机关。报送由系统生成的公示表中的“行政机构基本信息表”和“行政机构人员信息一览表”(样表附后);

2.事业单位。报送由系统自成的公示表中的“事业单位基本信息表”和“事业单位人员信息一览表”(样表附后)。

(三)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单位(包括市公安局及其下属行政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及其下属行政单位、市森林公安局及其下属行政单位),要按照市委编委《关于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南委编发〔201411号)的相关要求,填好“行政机构信息采集表”(下属单位填“省以下垂管、派出机构信息采集表”)。上报由软件生成的纸质的“行政机构基本信息表”(下属单位上报“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基本信息表”)和“行政机构人员信息一览表”(样表附后),同时报送“行政机构信息采集表”的电子文档。

(四)各机关事业单位报送的各类报表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下属单位要同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按时报送至市委编办政策调研科(联系人:盛甫,联系电话:2815036)。

四、填报要求

(一)各机关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指派专人,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二)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表册,认真审核相关数据,务必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各机关事业单位务必在2015125日前报送机构编制统计相关资料。

(四)政法机关所用的相关表格已上传至市委编办门户网站,请相关单位登录“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cswbb.gov.cn/),在“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行政机构基本信息表;

2.行政机构人员信息一览表;

3.事业单位基本信息表;

4.事业单位人员信息一览表;

5.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基本信息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政法机关使用的表格.zip]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