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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

蓬安县“三抓三促进”严格执行控编减编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8日
    蓬安县严格执行控编减编工作方案,通过逗硬核减、严控审批、预留评估等强有力的工作举措,既管住又盘活了机构编制资源,确保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抓逗硬核减,促进盘活。一是逗硬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定期开展“吃空饷”专项清理工作,对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所占编制以及 “吃空饷”人员单位的空缺编制全部核减。二是逐步收回机关工勤编制。按照退一收一的方式核减机关单位的工勤编制,对重新整合、设立的机关单位不再核定工勤编制。三是动态调整核减单位编制。对撤并整合的单位收回全部编制,对职能弱化或职能调整的单位按照一定的比例核减机构编制。自2015年以来,共核减各类编制254名,其中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26名,净核减编制91名。
    抓严控审批,促进管住。一是严控机构设置。除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明确要求增设的机构外,原则上不新增设行政事业单位,确需增设的,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二是严控增核编制。凡申请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事项,先经编办审核评估后,再提交编委会研究决定,在总额范围内进行动态调整。三是严控编制使用。严格执行空编使用报批制度,加强前置管理。超编、满编、不申请用编的单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制。
    抓预留评估,促进规范。一是坚持编制预留制度。对领导配备不齐、有专项人才引进需求、有接收军转安置任务的单位,实行编制预留,不得满编运行。二是坚持申请事项评估制度。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对各部门(单位)提交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进行评估,对其申报事项作出可行性和必要性评价,作为审核批准的重要依据。三是坚持集中管理制度。凡机构编制事项,均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承办,领导不得随意签批机构编制事项,部门(单位)下发文件不得提出机构编制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