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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调研

营山县委编办“三措并举”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营山县委编办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改进机构管理、巩固改革成效的重要手段,通过夯实基础、规范程序、联动管理等举措,有效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梳理台账,夯实基础。依托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根据“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对全县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职数)核定、职能配置的基础数据,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做到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实际配备人员与批准的编制职数、信息系统数据与机构编制实际数据“三对应”,建立脉络清晰明白、数据真实可靠的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监督检查夯实基础。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建立报告制度,各部门(单位)根据《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机构编制基本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对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在权限内使用和调整机构编制资源情况等事项定期报告。建立督办制度,根据县委编委会《工作规则》和县委编办《工作细则》,梳理汇总需跟踪落实的决策部署事项,明确工作任务、推进计划、办理情况、责任股室、完成时限、督办频次等,紧盯时间节点,严格规范督办。建立通报制度,对督办事项进行分类,及时督促各责任股室定期填报《督办台账》,并对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三是加强协同,联动管理。与选人用人联动,重点检查各部门(单位)职责履行情况、机构组建及运转情况、人员配备情况,掌握实情、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对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要求限时整改。与审计工作联动,重点审计机构编制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机构管理和执行情况、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用编进人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等,强化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与巡视巡察联动,把机构编制资源配备以及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内容,会同组织、人社、巡察等单位开展联合巡视巡察,对存在违反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部门(单位),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