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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调研

南充市实行机构编制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2日


        为进一步拓宽机构编制监督渠道、完善机构编制监督体系,南充市委编办自2012年起实行机构编制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并于6月中旬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聘请了10名机构编制工作社会监督员。

        机构编制工作社会监督员主要履行以下6个方面的职责:一是宣传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职责等;二是监督各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情况,发现问题后及时向机构编制部门反映,并配合机构编制部门进行督促整改;三是收集和反馈社会各界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监督机构编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廉政勤政、服务水平和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五是参与机构编制部门组织的有关调研、考核、专项督查等活动;六是承办机构编制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机构编制工作社会监督员主要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和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政工(人事)工作的同志中产生,实行聘任制,一次聘期3年。监督员对相关情况的反映和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可以通过口头、电话、电子邮件、书面以及专门座谈等形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