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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动态

我市全面启动机构改革“三定”工作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2日

 

为高效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在全市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召开后,我市赓即制定并印发《关于<南充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机构改革“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工作。

一是坚持三个原则。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原则,通过“三定”规定,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原则,依法依规完善市委市政府机构职能,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管理机构和编制;坚持“不搭车、不叠加”原则,机构改革以外的编制诉求事项,一律待改革后统筹研究。

二是明确工作范围。对中、省对应部门制定或重新制定了“三定”规定的部门和我市因地制宜新组建的部门,应制定或重新制定“三定”规定;对只涉及部门职责调整、人员编制划转等事项的部门,原则上应重新制定“三定”规定;对未涉及职责调整、人员编制划转等事项的部门,可根据工作任务和发展需要,重新修订“三定”规定。

    三是严格审核流程。由市委编办负责制定各部门机构编制框架和“三定”规定模板,各部门参照模板研究制定“三定”规定草案,经市委编办初审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形成“三定”规定送审稿;对送审稿涉及重大分歧的事项由分管市领导分口协调或报请市委编委裁定,最终经市委编委审定后,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级部门“三定”规定